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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和平教授站在互联网电商的发展史的整体高度看待共享单车两年来的兴衰和争议。他认为,共享经济的诞生和繁荣符合互联网产业发展的内在逻辑,政府、舆论、消费者多方应该珍惜这样的技术进步,共同呵护和管理,让共享单车造福大众。
回顾互联网电商的发展历史我们不难发现,共享单车的诞生从来就不是某个人“灵光乍现”的创意,而是深深植根于与之相匹配的基础设施和技术革命,这是共享单车可运行的内在逻辑。
第一代是General Information Website,我们把它叫做互联网门户网站。它所依赖的技术是光纤互联网。
第二代,当已有的光纤互联网与鼠标相结合,我们就拥有了搜索引擎,代表性的产品是百度。
第三代,当光纤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相结合,以50公里一个基站把全国连成一个网格以后,网络实现了不仅在室内把人们连成一片,在室外也把人们连成一片;不仅把静坐的人群连成了一片,把移动的人也连成一片了,于是全国10亿网民被真正连接在了一起。这就为Super Virtual Store,就是我们所说的“超级电商”创造了条件。我们知道的有唯品会、阿里、当当、京东这些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互联网产品就是“两网合一”的产物。
第四代社交属性的俱乐部(Club)式的电商是在智能手机功能的大幅提升的条件上形成的。头条、小米,这些互联网产品如今方兴未艾。
第五代就是去年最火的“共享经济”,比如我们熟悉的小黄车ofo、摩拜单车、小蓝,它们的基础设施基础则是智能感知网络。
这五代互联网电商是逐层推进、不断升级的,代际越新就越有生命力。虽然共享单车目前出现了问题,但是我仍然认为,五代运营平台的盈利模式是先进的,而这种先进的互联网产品之所以目前难以为继,根本原因在于他从一开始给自己的定位就是错误的,从而引发了一系列无法调和的问题。
我认为,共享单车本质上是一种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共品(Local Public Goods),它具有以下三个典型的属性:
我们以北京的一个场景为例,一个小姑娘早晨从家里楼道出来,她只要用手机扫描一下单车,骑上就走了。她可能骑几百米远或者一公里远,到了地铁口或者公共汽车站。你会发现这段距离公共汽车达不到,地铁通不到,警察也管不了,但确实是百姓日常出行最不方便的一段距离。它方便了消费者,达到了抬腿就有公共交通设施的水平,这是过去不论中国政府还是其他发达国家政府想完成,但因为传统的财政投资和高昂的管理成本无法完成的任务。谁能想到让中国的年轻人用ofo、摩拜、小蓝给突破了。
接近于免费的价格让共享单车根本没有让单车企业通过恶性竞争达到垄断市场后提高价格的回旋空间。同样,和制造、维修、投放、管理这些单车产生的成本相比,目前共享单车靠“一块钱骑车”的租赁费和有限的广告费这样单一的盈利模式明显难以为继。
第三,共享单车必须和公共管理资源和基础设施配套存在。最直观的就是给共享单车停放的停车场和专用区域,这是共享单车发展到今天普通用户反映最多的领域。我们普通的地铁口,人行道放个3、5辆没有问题,但在北京、上海这样的一线大城市,相同类型的场所往往放着3、500辆单车,有的超级枢纽甚至达到了1000辆以上。目前中国任何一个城市都没有能够与共享单车的运营规模相匹配的停车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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