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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集团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证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本年度报告摘要的简称均来自年度报告正文中的“释义”章节。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提请股东会批准向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90元(税前)。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适用√不适用
2025年是本集团深化创新转型、加速国际化突破、全面拥抱数智化变革的关键之年。面对全球医药产业格局深刻重塑、国内政策环境持续优化与竞争态势日趋激烈的双重背景,本集团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以临床价值为标尺、以全球视野为坐标”的经营理念,将发展重心从规模增长转向质量跃升,从单点突破转向体系协同,从产品出海转向能力出海。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416.62亿元、同比增长1.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33.71亿元、同比增长21.69%;扣非净利润23.40亿元,较上年基本持平。报告期内,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13亿元,同比增长16.45%。这一业绩表现,是在集采常态化以及创新研发周期长、投入高等多重压力下取得的。当前本集团正处于向全球创新型医药健康集团跃迁的关键阶段。报告期内,本集团创新药品收入占制药业务收入比重、境外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双双提升至30%以上,进一步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底层逻辑。
报告期内,本集团业绩的稳健增长,并非源于单一产品的短期爆发,而是创新研发与全球化运营两大战略引擎深度耦合、同频共振的结果。
在创新引领方面,本集团始终坚持“研产销”一体化闭环思维,将研发投入精准锚定于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2025年,本集团研发总投入达59.13亿元,其中创新药品相关研发投入占比达72.77%。高强度、高聚焦的投入,直接转化为丰硕成果:报告期内,复迈宁(芦沃美替尼片)、复妥宁(枸橼酸伏维西利胶囊)两款自主研发的潜在BIC(Best-in-class,即同类最佳)级小分子创新药在中国境内获批上市并迅速纳入2025年国家医保目录,实现了从临床价值到商业价值的高效转化;斯鲁利单抗注射液(抗PD-1单抗)不仅在国内多线治疗肺癌胃癌等领域持续放量,更成功斩获欧盟委员会批准,成为首个在欧盟获批用于广泛期小细胞肺癌的抗PD-1单抗,截至本报告发布日,该药品全球获批国家和地区已超40个,真正体现了中国智慧、全球价值。尤为值得一提的是,本集团的创新已从跟跑走向并跑,甚至在特定领域开始领跑。
在深度国际化方面,本集团已形成体系化出海范式。这体现在三个维度:一是注册能力的国际化。地舒单抗、帕妥珠单抗生物类似药相继获得美国FDA及欧盟批准,印证了本集团质量体系与注册策略已获国际主流监管机构的充分认可。二是生产供应的全球化。制药板块共有17个中国境内车间/生产线通过美、欧、WHO等国际主流监管机构的GMP认证,以及印度的本地化产能,共同构筑起一张安全稳定有韧性的全球供应链网络。三是商业生态的多元化。本集团已不再满足于单一的许可授权模式,而是构建了自主运营加许可合作加联合开发的立体化出海路径:报告期内,与辉瑞就YP05002达成的大额许可授权、与Teva就FXB0871开展的联合开发、与AditumBio在早期靶点上的战略合作,均体现了本集团作为全球创新合作伙伴的综合价值与议价能力。这种双向奔赴的国际化,不仅是收入来源的拓展,更是技术标准管理理念与品牌声誉的全球性提升。
在新一轮科技革命浪潮中,医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正从传统的管线厚度加速转向数据深度与智能广度。因此,报告期内,本集团进一步明确并推进以FoSTRAID(FosunPharmaStrategicTransformationviaAI&Datascience)为核心的全面拥抱AI战略。
本集团以PharmAID?医药智能平台为核心数智底座,将AI能力深度融入研发临床研发、开发、生产运营及商业全链条等关键环节的深度融合。在研发端,PharmAID?已逐步形成面向研发决策支持的“虚拟研发决策专家”,为药品商业价值评估、研发情报获取及研发决策提供系统性支持;MedAlkaid科研智能体助力提升临床方案质量与评估效率在应用端,孵化企业的AI手术导航设备“JediVision?肺结节标记物放置定位设备”于2025年6月获批上市。在运营端,“用药助手”、“医询智答”等系统提升了内部团队的专业服务能力,“星医”小程序等触达终端患者的数字化工具,构建起产品服务患者的强连接。这些使本集团的商业价值得以在更长的生命周期内持续释放。
这种以AI为纽带贯通内外部的数字化生态,是本集团抵御周期波动赢得未来竞争的根本保障。
本集团高度重视开放式创新生态的构建,始终秉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务实态度,通过基金孵化、产业投资、许可引进、合作开发等多种方式,将前沿科学发现与技术突破,整合进本集团的创新体系。
2025年是本集团战略定力经受考验发展动能加速转换的一年。展望未来,本集团将继续坚守“持续创新、乐享健康”的初心,以更坚定的决心推动创新成果转化、以更开放的姿态深化全球合作、以更务实的举措夯实数智化根基、以更审慎的态度管控各类风险,努力将复星医药集团打造成为一家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医药健康集团。
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416.62亿元,同比增长1.4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71亿元、同比增长21.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40亿元、同比增长1.12%。
创新药品与境外业务收入实现双增长。报告期内,本集团创新药品实现收入98.93亿元,同比增长29.59%,占营业收入23.75%、占比同比提升5.16个百分点,占制药业务收入33.16%、占比同比提升6.77个百分点。其中,珮金(拓培非格司亭注射液)、奥康泽(奈妥匹坦帕洛诺司琼胶囊)、奕凯达(阿基仑赛注射液)增速超30%,汉利康(利妥昔单抗注射液)、汉曲优(注射用曲妥珠单抗)、汉斯状(斯鲁利单抗注射液)收入保持稳定增长。报告期内,本集团境外收入实现129.77亿元,同比增长14.87%,占营业收入31.15%、占比同比提升3.64个百分点。创新药品收入占比与境外收入占比的同步提升,本集团收入结构持续优化,创新驱动与国际化成效逐步显现。
报告期内,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13亿元,同比增长16.45%,增长主要系本期对外授权收入增加所致。与此同时,本集团持续推进非战略、非核心资产的退出和整合,优化资产结构,加速现金回流,2025年内回笼资金近30亿元。
报告期内的创新药品包括:汉曲优(注射用曲妥珠单抗)及曲妥珠单抗原液、汉利康(利妥昔单抗注射液)、汉斯
状(斯鲁利单抗注射液)、奥康泽(奈妥匹坦帕洛诺司琼胶囊)、奕凯达(阿基仑赛注射液)、一心坦(沙库巴曲缬
沙坦钠片)、珮金(拓培非格司亭注射液)、汉贝泰(贝伐珠单抗注射液)、倍稳(盐酸凯普拉生片)、汉奈佳(马
来酸奈拉替尼片)、苏可欣(马来酸阿伐曲泊帕片)、复可舒(抗人T细胞兔免疫球蛋白)、汉达远(阿达木单抗注射液)、欧泰乐(阿普米司特片)、普瑞尼(普托马尼片)、复迈宁(芦沃美替尼片)、地舒单抗注射液、旁必福
- 研发投入保持强度:本集团研发总投入共计59.13亿元,同比增长6.46%;制药业务研发投入53.61亿元,其中,创新药品相关研发投入达43.03亿元、同比增长15.98%。创新药品相关研发投入占研发总投入的72.77%,占比同比提升5.97个百分点,占制药业务研发投入的80.26%,占比同比提升4.70个百分点,彰显坚定不移地向创新转型的战略决心。
创新药品上市与申报:本集团始终坚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持续提升管线质量。报告?
期内,在治疗药物方面,自主研发及许可引进的7个创新药品共16项适应症于境内外获批上市,另有6个创新药品的上市申请获受理,为未来的商业化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仿制药布局:在仿制药领域,报告期内,共有100余个仿制药品种于境内外获批,其中多个品种为国内首仿或首家通过一致性评价,有效强化了成熟产品线的市场竞争力。
?临床进展:研发管线高效推进,报告期内有近40项创新药品临床试验(按批件数)获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准,多个核心产品进入关键临床阶段。
高度重视技术平台的基石作用,持续增强对早期创新成果的识别、培育与承接能力,夯实抗体和ADC、小分子、细胞治疗等核心技术平台,并积极拓展核药、小核酸等前沿技术方向,强化早期创新能力,加速科研成果转化。
在抗体和ADC药物方面,依托控股子公司复宏汉霖持续强化抗体药物研发能力,已建立涵盖单克隆抗体、双/多特异性抗体及ADC等多类型生物药研发平台,并形成从靶点发现、抗体工程、细胞株构建到工艺开发、规模化生产的完整技术体系,为生物创新药全球化开发与持续产出提供支撑。
在小分子创新药方面,以全球研发中心为小分子技术平台的创新引擎,聚焦Me-better及Best-in-Class(BIC)创新药研发,汇聚早期药物发现与临床转化的核心职能,不断强化小分子创新药研发能力。
在巩固抗体和ADC、小分子等成熟技术平台研发能力的同时,亦持续关注具有潜在突破性的前沿技术方向。报告期内,新设放射性配体疗法(RLT)技术平台,重点布局肿瘤精准诊疗。
在深度布局肿瘤(实体瘤、血液瘤)、Kaiyun平台 官方入口免疫炎症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慢病(心血管、肾及代谢)及罕见病等治疗领域,逐步构建具有长期竞争力的产品组合与综合解决方案。
围绕乳腺癌、肺癌等重点适应症持续强化创新管线布局。报告期内,斯鲁利单抗注射液(抗PD-1单抗)、HLX43(靶向PD-L1抗体偶联药物)等多款抗体和ADC药物已进入关键临床阶段并临近商业化价值实现;同时,持续完善小分子创新药产品组合,报告期内复妥宁(枸橼酸伏维西利胶囊)、复迈宁(芦沃美替尼片)相继获批上市并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加快商业化进程。
在血液瘤领域,持续推进CAR-T疗法布局。首款CAR-T细胞治疗产品奕凯达(阿基仑赛注射液)的第三项适应症的中国境内桥接试验持续推进,第二款CAR-T细胞治疗产品布瑞基奥仑赛注射液(项目代号:FKC889)的上市申请已获国家药监局受理。
持续推进免疫炎症领域创新药研发,管线抑制剂,用于治疗非囊性纤维化支气管扩张症(NCFBE)和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等,Kaiyun平台 官方入口并通过参股孵化企业衡泰生物拓展自身免疫疾病布局。
围绕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未被满足临床需求,积极构建“诊断+治疗”一体化生态体系。
治疗药物管线方面,通过许可及并购方式,新增AR1001(PDE-5抑制剂)、甘露特钠胶囊等阿尔茨海默病适应症创新药管线;用于帕金森病治疗的Opicapone(奥吡卡朋胶囊)处于中国境内上市审评过程中,并已通过“先行先试”政策在海南博鳌投入临床使用。
在药物研发的同时,持续推进“磁波刀”脑部治疗系统在药物难治性特发性震颤和震颤型帕金森病等适应症的临床应用,积极推进神经退行性疾病相关诊断试剂的研发,强化早筛与精准分层能力,同步推进诊疗一体化布局。
积极拓展心血管、肾脏与代谢疾病领域。报告期内,许可引进的万缇乐(盐酸替那帕诺片)于中国境内获批上市。
围绕未满足临床需求,积极加快罕见病药物的和临床急需药物的研发。截至本报告发布日,本集团累计已获批5项罕见病适应症、在研罕见病适应症近10项。
始终坚持开放式的研发战略,通过多元化的合作模式,构建高韧性的创新生态体系。
- 合作模式:综合自主研发、合作开发、许可引进、基金孵化、产业投资等多种方式,持续丰富创新产品管线,加速创新技术与产品的转化落地。
- 早期布局:通过产业基金等方式,前瞻性地投资于早期创新项目(如参与孵化的眼科基因治疗药物管线),在构建灵活创新储备机制的同时,有效平衡风险,以保障研发体系的持续性与前瞻性。
持续推进全球双向许可与合作开发,强化创新资源整合与全球价值转化能力。报告期内,本集团在肿瘤、免疫炎症、慢病领域实现多项对外许可授权,创新研发能力获国际市场认可。同时,合作开发方面,与Teva就FXB0871(PD-1靶向型IL-2融合蛋白)联合开发达成合作,将共享临床数据并推进全球研发进程;与AditumBio旗下基金达成战略合作,将围绕早期靶点开展协作,即可丰富自身高价值产品管线储备,并可通过后续潜在对外许可加快临床价值转化,深化创新产品的国际化布局。
(一)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10名股东情况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易方达沪深300医药卫生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 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截至报告期末,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除持有本公司889,890,955股A 股外,还与其控股股东复星国际通过HKSCCNOMINEESLIMITED分别 持有本公司71,533,500股、6,000,000股H股。除此之外,本公司 未知上述其他流通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况。
注1:此处仅为指A股持有数量。截至报告期末,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合计持有961,424,455股本公司股份(其 中:A股889,890,955股、H股71,533,500股),约占报告期末本公司总股本的36.00%。 注2:HKSCCNOMINEESLIMITED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是代表多个客户持有(其于报 告期末持有的股份数量包括本公司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复星国际通过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 77,533,500股H股,约占报告期末本公司总股本的2.90%)。 注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沪港通人民币普通股的名义持有人。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注1:其中包含复星高科技直接持有的占复星医药已发行股份总数约33.32%的A股及通过HKSCCNOMINEESLIMITED持有的占复星医药已发行股份总数约2.68%的H股。
(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注1:其中包含复星高科技直接持有的占复星医药股份总数约33.32%的A股及通过HKSCCNOMINEESLIMITED持有的占复星医药已发行股份总数约2.68%的H股。
一、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